内档文件 | 香港 | BVI | 开曼群岛 |
股东名册 | 香港公司必须自其注册办事处或某订明的地方备存股东名册,上需载有各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被记入该登记册成为股东的日期及任何人不再是股东的日期。 | BVI公司的注册代理人应当备存股东名册。股东信息变更后,公司应当在15天内通知注册代理人。股东名册需载有各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被记入该登记册成为股东的日期及任何人不再是股东的日期。 | 每间开曼公司应当备存一份股东名册。股东名册须载有各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被记入该登记册成为股东的日期及任何人不再是股东的日期。 |
董事名册 | 香港公司须在该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或某订明地方备存一份采用中文或英文的董事名册,上需载有董事或备任董事( 如有的话)的详情(例如姓名/名称,委任/停任日期、住址、国籍、出生地/注册地、出生日期/注册日期等)。 | BVI公司的注册代理人应当备存股董事名册,董事变更后,公司应当在15天内通知注册代理人。董事名册上需载有各董事的详情(例如姓名/名称,委任/停任日期、住址、国籍、出生地/注册地、出生日期/注册日期等)。 | 每间开曼公司应当备存一份董事名册。在委任董事或更换董事后的60天内应当通知注册官进行备案。董事名册上需载有各董事的详情(例如姓名/名称,委任/停任日期、住址、国籍、出生地/注册地、出生日期/注册日期等)。 |
押记名册 | 香港公司必须在其注册办事处或某订明的地方备存押记登记册,并且需要公开登记。押记名册须载有每项押记的详情(例如该押记所保证的款额、该押记所担保的财产的描述、对该押记享有权利的人的姓名或名称)。 | BVI公司的注册代理人或注册办事处应当备存押记名册,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公开登记。押记名册须载有每项押记的详情(例如押记设立日期、押记情况的简要描述、质押权人/受托人的姓名及地址、押记设立文件中是否有对将来设立与本押记优先或等同顺序的押记的禁止或限制性规定)。 | 每间公司应当备存一份押记名册,但无需公开登记。押记名册需载有每项押记的详情(例如质押物的简短描述、押记金额及质押权人的姓名/名称)。 |
重要控制人/实益控制人人名册 | 香港公司须在该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或某订明地方备存一份重要控制人名册,无需公开登记,但执法人员可以查阅。 | BVI公司的注册代理人应当备存一份实益拥有人名册,无需可公开登记。但一些特定的BVI政府机构可以通过实益拥有人保密搜索系统查询该数据库的相关信息。 | 每间公司应当在注册办事处备存一份实益拥有人名册,但开曼群岛政府可以查询。 |
年审及周年申报 | 需要年审并且递交周年申报表,公司必须妥善保存账目。 | 不需要审计或者交周年申报表,没有法律要求公司交财务报表或聘请会计师,但公司必须妥善保存账目。 | 开曼公司不需要审计或者交周年申报表,没有法律要求公司交财务报表或聘请会计师,但公司必须妥善保存账目。但是受规管的公司(比如对冲基金)需要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
商业登记证 | 通常由公司秘书保存。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 通常由公司秘书保存。 | 通常由注册代理人保存。 | 通常由注册代理人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