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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c移民案例,美国eb1c移民获批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9-05-23 02:03:02
蒋百庚律师,北京人,法学博士,美国联邦法院注册律师,拥有加州、纽约、宾州和华盛顿特区律师执照。恢复高考后首批大学生,1977年考入北京师范大外语系;1980年赴美,1987年获得法学博士。执业近30年。为几千个移民办了绿卡,成功办理数百个疑难签证。CCTV国际频道,北美《世界日报》,《星岛日报》,《旧金山时报》,洛杉矶华人资讯网,等诸多主流媒体都有关于对蒋律师报道。 eb-1c移民案例,美国eb1c移民获批: EB1-C移民签证全称为跨国企业高管移民签证,允许跨国公司将它在美国境外的高级管理人员派到在美国的分支机构(或总部)继续从事高级管理工作。它主要的特点就是,因为申请人优秀,所以不需要有美国雇主雇佣,也不需要投资50万美金,而可直接获得美国无条件永久绿卡(全家人)。EB1类型中EB1-C则是分给了那些投资或管理公司的优秀人士。EB1-C的申请人资格: 在递交移民签证申请前,作为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已经连续从事高级管理工作一年以上。EB-1C项目对申请人所在的企业要求较高,要求具备一定的规模。但是,EB-1C项目对申请人没有年龄、语言、学历等方面的要求,因此,该项目比较适合大企业主或中型企业的高管或股东。
美国蒋百庚律师事务所专精下列业务: 1、高管,技术人才,工程师,发明者,医生,等各行业内人才,企业家移民(EB-1) 2、跨国公司经理(L-1)移民,EB-1C,EB-2(国家利益豁免NIW),投资移民(EB-5)纠纷处理 3、职业移民,移民法庭辩护,联邦上诉,移民上诉法庭。 我律所原则实话实说,建议咨询人多做功课,多对比,每位申请人情况不一,不要自我设限,最关键是要找真正的美国移民律师来咨询。切莫盲从,更不要随便听说,关于eb1c移民的具体情况,浏览美国蒋百庚律所官方网站EB1C大量案例,希望给您启发。如需要进一步咨询,请直接致电律所法务热线。 (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部分来自于网络,就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律所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具体以律师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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