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华社
于去年12月11日起停牌的顺风清洁能源(01165-HK)公布,该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顺风光电控股于去年12月10日与主要股东郑建明所持有亚太资源开发投资订立买卖协议,据此,顺风光电控股向亚太资源开发投资出售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总代价为30亿元(人民币.下同)。
该公司与CAM SPC-CNNC-IFMC HK Industry Fund SP及顺风光电科技作为担保人订立认购协议,该公司向CAM SPC-CNNC-IFMC HK Industry Fund SP配售7,591,153,464股认购股份,占扩大后股本约60.37%。
CAM SPC – CNNC-IFMC HK Industry Fund SP,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并为中核产业基金及华丰以投资经理身份或作为其代理人而共同管理的基金,于本公告日期由肖艳明全资拥有。
该公司指出售资产的原因是集团的业务发展(尤其是于中国建造太阳能发电站)资本高度密集。虽然该集团营运着大量清洁能源业务,阻碍该集团的财务表现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与其高债务水平相关的高昂财务成本(即利息开支)。于2018年6月30日,根据该公司已刊发之中期财务报表,该集团的负现金净额为129.624亿元,其中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5.08亿元、银行及其他借款108.851亿元、可换股债券16.087亿元、应付债券8.915亿元及融资租赁承担8510万元。
预期出售事项可精简本集团现有业务分部及营运,为投资者提供有关本集团业务模式、风险及回报状况及增长前景的更清晰的资料,突出管理层对本集团的中国发电业务及LED业务的战略重点。
该集团申请股份今日复牌。
责任编辑:卢昱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