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GMT+8, 2024-12-27 星期五 15:27:00 (zpy_footer_time:12-27) 甲辰(龙)年 冬月廿七 申时 (zpy_footer_time:冬月廿七)
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宽版
登录
立即注册
论坛
BBS
广播
Follow
群组
Group
消息
Kiwibank
Fiji南太银行
瑞穗银行
郵政银行
日志
Blog
相册
Album
帮助
Help
搜索
搜索
本版
文章
帖子
日志
相册
群组
用户
天星国外社区
»
论坛
›
国际金融中心
›
开曼群岛
›
侨外出国:开曼经济实质法案细则出台,壳公司、红筹上市主 ...
返回列表
发新帖
侨外出国:开曼经济实质法案细则出台,壳公司、红筹上市主题、家族... ...
[复制链接]
267
|
0
|
2019-4-21 22:38:3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4月12日北京时间凌晨,有这样一群中国富豪在集体失眠。因为一条“重磅”,给所有在开曼拥有壳公司、红筹上市主体、家族信托的富豪们带来了“57年来最大打击”!而这则重磅是:开曼经济实质法案「实施细则」的正式出台:
要求壳架构必须在2019年7月1日前满足经济实质要求(2019年1月1日后成立的应在1年内满足);
不满足的,将被处以罚款、强制注销,或者将信息直接交换给中国税务机关。
虚假申报或误导陈述的,将被处以罚款或五年刑责,或两者兼施。
这就意味着,不满足“经济实质要求”的壳,除需要面对补税造成的资金损失风险之外,架构被穿透的实际控制人和受益人的隐私也将被暴露,甚至还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离岸壳公司们、红筹上市主体们、通过壳在理财的家族信托们……要么在开曼满足经济实质,要么成为母国或最终受益人所在国的税收居民,简而言之,就是两边都不征(税)的时代,终结了。
可以说,这则“重磅”重在了后果,而并非事发突然。因为早在2009年,全球各国就有了打击“避税天堂”的想法,彼时,中国尚未加入CRS。而开曼、维京等避税天堂已经加入其中,并在2017开始了第一次信息交换。同年11月,一份被称为“天堂文件”的名单曝光。
这份名单公布了各国政客、跨国企业、富豪藏在海外的财富清单。名单不仅有英女王、特朗普政府高官、哥伦比亚总统这样的政界名人,也有苹果、Facebook等科技巨头,还有斯坦福、哥大等世界名校。
这份名单令的“炸点”除了避税主体的重量级之外,更炸的点在于财富的数量级。保守估计,相当于全世界10%GDP的财富隐藏在避税天堂里,有些国家藏在“避税天堂”的财富甚至相当于该国GDP的60%。正是这些世界上最富群体,因为善用离岸公司和信托机构来避税,使其财富成级数增长。
藏富越多,意味着向国家交的税就越少。这就更让这些“避税天堂”成为各国联手打击的目标。2018年初,OECD弄了一个黑(灰)名单,开曼、维京、百慕大、加勒比等离岸天堂都“榜上有名”。为了摆脱黑名单的威胁,天堂们只能改邪归正。而开曼经济实质法案「实施细则」的正式出台,可以说是CRS全球征税的一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胜利”。
经济实质要求
根据经济实质法案,在开曼注册成立的从事
“相关活动”
的
“相关实体”
应当满足有关
“经济实质要求”。
1、相关实体指什么?
只要在开曼成立的,包括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等,几乎所有注册在开曼的实体,
除了投资基金,以及非开曼辖区税务居民的实体以外,都属应满足经济实质的实体。
2、相关活动有哪些?
经济实质法中,涉及到的活动/业务:
(1)银行业务
(2)保险业务
(3)基金管理业务
(4)融资及租赁业务
(5)总部业务
(6)航运业务
(7)持有资产业务
(8)知识产权业务
(9)分销和服务中心业
3、如何满足经济实质要求?
不同类型实体,有不同的“经济实质”规定,分两种——
对于
【非纯持股实体】
,需满足:
1.由专业性的管理层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指导和管理:定期召开董事会,做出战略性决策,并记录在案;
2.公司形成的收入要符合与营运支出、雇员、有形资产等相配比、足够原则;
3.在开曼从事核心创收活动。
对于
【纯持股实体】
,比如红筹架构开曼上市主体(如无其他活动)、壳贸易公司等。对于这些纯持股实体,要求相对有所降低,只需:
1.在开曼有足够的员工和办公场所,以持有并管理控股公司的股权;
2.若为消极持股,可通过注册办事处服务提供商来满足上述经济实质要求。
壳们该如何应对?
可以说经济实质法案无疑是很重的一记重拳,直接打在了壳们的脸上。这正是《公司法》中著名的“揭开法人面纱”的理论。可以说经济实质法案正是CRS超强“穿透力”的体现,很多信托架构的委托人、保护人、受益人以及离岸架构的实际控制人、操盘人面纱将被揭开,这些相关的自然人的信息都会被披露出来。
这意味着,无论是红筹开曼上市架构、离岸信托架构、知识产权持有架构,还是用境外壳公司进行投资的架构,都或将面临罚款、注销公司、信息被报送回中国,甚至是刑罚的风险。
那么问题来了:如何应对经济实质法案?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重新设计 “架构”来进行税务规划是否还可行?如果现在重新设计,是否还来得及?侨外财税规划专家及法律顾问表示,为了不受新个税法中对于海外企业的反避税条款的制约,投资人可以通过个人或企业税籍规划,设立信托,并结合BVI复杂架构等手段,来满足海外公司的经济实质要求。
此外,税务规划是一个长期的规划。一个层面是单次规划能够Cover一定时间阶段;另一个层面是根据个人财富量级变化、家庭发展规划变化、企业规模和经营变化,长期持续的有针对性的调整规划。
正在全国范围举办的侨外2019全球税务规划展,也将就这一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4月13-14日,侨外2019全球税务规划展落地广审,邀请知名经济学家叶檀、跨境税务师、法律专家、会计师等权威专家,为您化解财富管理、税务规划、资产传承、资产配置等难题,助您构个人/企业/家族的财富格局,为您定制全方位的规划方案!
回复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歌者阳阳CJ
32
主题
0
回帖
28
积分
新手上路
新手上路, 积分 28, 距离下一级还需 132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28, 距离下一级还需 132 积分
积分
28
加好友
发消息
回复楼主
返回列表
新加坡
开曼群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