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H-1B及L-1现场查核有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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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19 | 回复0 | 2019-4-22 03: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美国移民局H-1B及L-1现场查核有关资讯)

   滴答网讯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meric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下属的佛蒙特协调委员会(Vermont Service Center (VSC) Liaison Committee)最近发布有关消息,介绍 美国移民局针对一些工作 签证展开的现场查核项目(Administrative Site Visit & Verification Program)的有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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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查核专案始于2009年,开始由移民局下属的欺诈侦察和国家安全部门(USCIS Fraud Detection and National Security)人员对宗教人员工作 签证(R-1)和H-1B工作签证申请人的工作地点进行实地检查(site visit)。从2014年开始,实地检查的范围扩大到L-1申请。雇主在上述工作签证申请的I-129表格签字时承诺 移民局可以通过其认为合适的手段对上述申请的档进行查核,包括实地检查。下面是有关实地检查的有关资讯。
   移民局实地检查大都不事先通知,移民局下属的欺诈侦察和国家安全部门的人员到达检查现场后可能要求和公司人事主管或其它在申请档签字的人员谈话。通常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对下列事项进行查核:雇主的存在,H-1B或L-1申请中所提供的资讯正确,以及H-1B或L-1工作人员是否依照获批准的H-1B或L-1申请中所陈述的条件在工作。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可能拍照片以证明工作地点的存在,和H-1B或L-1人员或其上司或其他人员进行面谈以确认H-1B或L-1人员的实际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工作职责等。实地检查通常不超过一个小时或更短。
  检查人员还可能要H-1B或L-1人员的工资单或W-2,了解他们的工资水准,工作头衔和工作职责以便和工作签证申请材料中所提供的资讯进行比较。如果检查人员所问的问题超出申请材料的范围或需要额外进行调查,雇主或申请人可以要求额外的时间进行准备。如果需要后续工作,雇主应当尽快提供要求的资讯或档以确保检查人员能够及时完成检查报告。
  实地检查是自愿的但雇主应当尽量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如果任何时候雇主或工作签证的申请人不愿意继续,那么检查人员应当停止检查,在这种情况下检查人员只能根据在检查中止前获得的资讯起草检查报告并需要注明面谈中止的情况,检查人员还可以晚些时候进行后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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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9YU44IG4TK9TV4v.jpg 本文来源:滴答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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