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新规:申请者资料不完整 可直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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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79 | 回复0 | 2018-9-18 15: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美国移民局新规:申请者资料不完整 可直接拒绝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从9月11日起,民众在申请各项移民福利时,若没有提交完整的证明文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可直接拒绝,不再提出补件(RFE)或否决意向(NOID)通知。律师表示,受到该新规影响的民众甚广,建议民众在申请时应找专业人士帮忙,否则一旦被拒重来,既花钱又花时间。
  根据美国移民局此前公布的政策备忘录,受影响者包括各类非移民签证/身份以及移民申请,例如外籍劳工H-1B申请及延期与转换、商务及旅游签证(B-1/B-2)转换学生身份(F-1/F-2),跨国公司经理签证(L-1)、艺术家签证(O-1);还有亲属移民(I-130)、职业移民(EB类)、调整身份(I-485)等。


  移民律师翁振信表示,过去民众在提交申请时,若证明文件或提供材料不够齐全或不合要求,美国移民局必须提出至少一次的补件或否决意向通知;在收到通知后,申请者有30至90天的时间依照移民局的要求补件,且在拒绝申请前,移民局可多次要求申请者补件。
  但依新规,美国移民局不需要提出补件或否决意向通知,若认定申请者资料不齐,就可直接拒绝,申请者虽可提出上诉或重新申请,但申请费用却无法退回。
  翁振信说,在进行移民申请时必须要填写表格,其中会有“是否在美国或国外有犯罪纪录”的问题。要想知道自己在美国政府是否有任何犯罪纪录,可向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提出申请调阅资料,而如果民众过去曾经因为任何事由被要求打指模,在填写移民申请表时就应特别注意。
  若民众近期递交申请,担心受到新规影响,翁振信建议可尽速将需补交的材料交给相关部门,并附上当时申请时收据上的案件号码(case number)做为补救,“但只能试一试,移民局仍有权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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