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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济FCEF 呼吁辛格尊重工资委员会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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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3 03:48: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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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济商业和雇主联合会呼吁就业、生产力和工作场所关系部长阿格尼·德奥·辛格利用法律规定的工资委员会的三方结构。

这是根据该部组织的塔拉诺阿会议做出的安排,在会上,工资委员会主席与各商会和个体企业进行了会面,并得到了部长和代理常任秘书的亲自支持。

FCEF 首席执行官爱德华·伯纳德 (Edward Bernard) 表示,他亲自会见了工资委员会主席戈文德·辛格 (Govind Singh),并向他解释了他们正在与私营部门进行的结构化和彻底的磋商,并在此基础上向工资委员会提出建议。

伯纳德表示,FCEF 非常惊讶,就在该部门要求 FCEF 提交提案的同一周,戈文德·辛格和阿格尼·迪奥·辛格直接与雇主进行磋商,并通过劳工官员针对雇主展开调查。

他说,允许主席独立行事将违反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资委员会的公约所要求的三方性原则,而如果所有委员会的主席都声称以该身份行事,这似乎超越了《雇佣关系法》(2007 年)和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权限,因此是违法的。

2007 年《雇佣关系法》第 2 部分第 6 条和附表 3 以及各项工资委员会命令赋予整个工资委员会权力和职能。

他们没有赋予任何工资委员会主席任何权力,使其可以独立于工资委员会行事。

伯纳德表示,劳工部不遵守三方机制和非法正当程序的行为,恰恰凸显了 FCEF 在 ERA(2007 年)审查中所面临的困境,同时也让许多雇主对工资委员会的合法运作方式感到困惑。

我们正在尝试获得部长阿格尼·迪奥·辛格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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